
为规范帐篷露营地发展,保障游客安全与权益,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十五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《北京市帐篷露营地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旨在构建多部门协同、全链条监管的露营管理体系。
随着露营旅游休闲的快速兴起,帐篷露营已成为市民亲近自然的重要方式。然而,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用地不合规、安全隐患突出、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,制约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为落实国家相关部署及《北京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》,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借鉴管理经验的基础上,该《管理办法》应运而生。
《管理办法》共十五条,并配套《北京市帐篷露营文明公约》,从五个方面构建管理体系。
首先,明确适用边界。该办法适用于有明确经营主体、以帐篷为主要设施、面向大众提供服务的场地。房车、木屋等固定建筑类露营场所不适用。办法明确了经营主体、场地提供方及属地部门的三方责任。
其次,严守设立红线。办法对选址用地作出刚性约束,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、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。选址需远离洪涝、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,并坚持不改变土地用途、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原则。
第三,压实经营责任。经营主体作为第一责任方,需依法登记注册,明码标价,科学核定最大承载量,并配备必要的安保与保洁人员。同时需落实垃圾分类、污水达标排放,引导游客践行绿色露营、无痕露营。
第四,筑牢安全防线。办法要求营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,存储时间不少于30日,并对游客实行身份信息登记。必须落实森林防火规定,建立极端天气预警“叫应”机制,在发布蓝色及以上气象灾害预警时立即停营并转移游客。营地还需配备应急救援器材,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急救技能。
最后,健全协同监管。明确由十五个部门依职责进行监管,形成文旅牵头、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电子商务平台须核验经营主体资质。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已设立的露营地需按要求规范整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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